可以在工作簿中将链接对象或嵌入对象准确地按源程序中的显示方式显示,也可以显示为图标。如果要联机查看工作簿,且不想打印工作簿,则可将对象显示为图标。这样可使对象所占据的显示空间最小。需要查看显示信息的用户可以双击图标来显示对象。
- 单击需要显示的链接或嵌入对象的图标。
- 在“编辑”菜单上,将鼠标指向“对象类型对象”(例如“文档对象”),再单击“转换”。
- 若要显示对象的内容,请清除“显示为图标”复选框。
若要显示对象的图标,请选中“显示为图标”复选框。若要更改默认的图标图像或标志,请单击“更改图标”,再从“图标”列表中单击所需的图标,或在“图标标题”框中,键入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