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件”菜单的“发送”子菜单上,没有出现收件人命令
请确认已安装了 Microsoft Outlook、Outlook Express、Microsoft Exchange Client 或与“邮件应用程序编程接口 (MAPI)”兼容的其他 32 位电子邮件程序。
如果已经安装了 Microsoft Exchange 或是兼容的电子邮件程序,请确认在 Windows System 或 System32 文件夹中有 Mapi32.dll 文件。
如果已经安装了 Lotus cc:Mail 或是兼容的电子邮件程序,请确认在 Windows System 或 System32 文件夹中有 Mapivi32.dll、Mapivitk.dll 和 Mvthksrv.exe 文件。
常用工具栏上没有出现电子邮件按钮
如果计算机上未安装电子邮件程序(例如:Microsoft Outlook),则常用工具栏上就不会出现“电子邮件”按钮 。
电子邮件中的 Microsoft Excel 数据不正确
发件人和收件人都必须安装有可以查看 HTML 格式邮件的电子邮件程序。如果在不支持 HTML 格式的电子邮件程序中查看 Excel 数据,则可能无法正确设置数据的格式,也就不能显示图形。
如果希望 Excel 的数据在发件人和收件人的系统中看上去都相同,请以附件的形式发送数据,使得收件人可在 Excel 中打开。若要查看附加的工作簿,收件人需要有 Excel 97 或更高版本。对于以更早版本的 Excel 格式保存的工作簿,如果需要将其作为附件发送,请使用 Microsoft Outlook 或电子邮件程序来创建并发送邮件。
不能将网页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
网页不能作为附件发送。如果使用 Microsoft Excel 将 HTML 文件附加到电子邮件中,则 Excel 会自动将 HTML 文件转换为 .xls 文件。
若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网页副本,则必须将其作为电子邮件正文进行发送。方法是:在“文件”菜单上,指向“发送”,然后单击“邮件收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