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细数据和汇总行同时复制
- 使用分级显示符号 、 和 隐藏不希望复制的明细数据。
- 选择汇总行的区域。
- 在“编辑”菜单上,单击“定位”。
- 单击“定位条件”。
- 单击“可见单元格”。
- 单击“确定”,然后复制数据。
数据分组错误
仅选择明细数据进行分组 当对行或列进行手动分组时,只应选定构成该组的明细数据行或列,千万不要将汇总数据行或列包含在选定区域中。例如,如果要在第 6 行中对从第 3 行到第 5 行中的数据进行汇总,那么在定义组时,请仅选定从第 3 行到第 5 行的区域。
分组前显示所有数据 当对多级分级显示进行分组时,最好先显示出所有数据。如果进行手动分组,请确保选定了所有子汇总数据行或列,以及与其相关的明细数据。例如,第 6 行和第 10 行分别包含从第 3 行到第 5 行和从第 7 行到第 9 行的分类汇总数据,而第 11 行则包含总计值。要对第 11 行的明细数据进行分组,请选定从第 3 行到第 10 行的所有数据。
更改分级显示的方向 在分级显示中,如果 Microsoft Excel 在不应该有显示 或 的行或列旁错误地显示了该符号,那么请首先显示所有隐藏的数据,然后选定分级显示区域。再将鼠标指向“数据”菜单中的“组及分级显示”,然后单击“设置”命令,最后验证“方向”选项是否正确。如果汇总数据行或列在所有明细数据行或列的上方或左侧,则需要清除“明细数据的下方”或“明细数据的右侧”复选框。
分级显示符号丢失
- 单击“工具”菜单中的“选项”命令。
- 单击“视图”选项卡。
- 选中“分级显示符号”复选框。
- 如果该符号仍不可见或不可读,请使用“常用”工具栏上的“显示比例”框将比例放大为 100%。
取消分组或删除分级显示后数据仍处于隐藏状态
如果在某些明细数据处于隐藏状态下取消分组或删除分级显示,这些明细数据行或列仍将保持隐藏状态。如果需要显示这些数据,可以拖动鼠标,选定与隐藏的行和列相邻的行号或列标。指向“格式”菜单中的“行”或“列”,然后单击“取消隐藏”。